勤廉优榜样│工匠精神审铁案——记贺州市监委委员唐敏
他是追求完美的“老工匠”,以极致匠人精神任劳任怨工作达二十四年;他是案件质量的“守门人”,在案件审理岗位上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的最后关卡。他就是贺州市监委委员、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原主任唐敏。
贺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勤廉优榜样唐敏
二十四年来,唐敏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忠诚履职践行初心使命,用实际行动诠释青春无悔,彰显了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从“一线”到“幕后” 迅速适应角色转换
1998年4月,唐敏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纪检监察干部,他先后在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等纪检监察一线工作长达14年。2012年10月,他根据组织安排从“一线”转战“幕后”,开启了一段精彩人生征程。
案件审理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作为一名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多年的“老黄牛”,仍让他有较强的本领恐慌感和能力危机感。他深知案件审理岗位必须做到既懂纪又知法,才能准确甄别事实证据,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合理精准处理建议,确保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唐敏(右)在认真审核案件资料
刚到案件审理室工作时,由于工作任务重,办案人手少。他经常白天和同事们讨论案情,晚上一个人默默学习最新的纪法知识,只要有时间就认真研读党章党规党纪及各类法律法规。在他的办公桌上和文件柜里摆满了各种专业书籍,书中还有大量详细标注,很多书籍的边角已经被翻得发卷。正是凭着这种“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精神,让他迅速适应新岗位,成为案件审理战线的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
多年的坚持不懈的努力,让他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储备和扎实的审理技能,能够以纪法为准绳,准确判断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处理是否恰当,对案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负责人经常带着一摞摞的卷宗、文书前来咨询,他能帮助办案部门迅速找到“症结”所在,再对症下药,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精准高效帮助解决问题、答疑解惑,让大家能够满意而归。
从瑕疵到完美 助力案件质量提升
“案件的高质量关乎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案件审理部门是保障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审理人员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否则,轻则影响案件处理效果,重则影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效!”这是唐敏身体力行的,也是他经常对同事们强调的。
唐敏(中)和同事们研讨案情
2018年,国家实行监察体制改革,将行政监察职能和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整合成立监察委员会,并与纪委合署办公。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案件审理工作在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等方面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要求新挑战。
2018年6月,我市查办了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吴某某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这是我市监察体制改革后,第一次独立承办地职务犯罪案件,对案件实体和程序的审核把关都是全新的挑战。在堆积如山的案件材料面前,如何在规定的时限内依规依纪依法高质高效审结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问题摆在了唐敏面前?
面对复杂疑难的案情,他提前介入案件,凭借多年的审理实战经验,敏锐的找到案件审理的着力点,通过与审查调查组细致的交流,掌握了案件的详细情况。为高质高效审理该案,他采取分门别类的工作方法,将每一个事实和相关证据进行分类,将其中的问题进行标注,通过与审查调查组研究讨论、查阅资料,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迅速解决了问题,推进了办案工作。经过十多天的日夜奋战,案件质量在“红脸”与“较真”中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符合“以审判为中心”的标准,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后,顺利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为提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质量,唐敏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推行“案件质量提升工程”,他针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和基层办案咨询的疑难问题,注重加强对下业务指导,通过采取以案代训、提级审理、送课下乡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基层办案业务水平。另外,他还推行制度机制创新,在全市创新开展案件审理工作“战例”交流活动,创新建立全市案件审理人才专家库,组织开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品案件评选活动,通过审理骨干人才和精品案件的示范引领带动,有效增强了基层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全市案件审理质量得到明显提高。2021年,我市组织评选出20件精品案件,有两件案件获评全区精品案件,案件质量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中位居前列。
从能工到巧匠 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我们案件审理工作,没有办案一线那么多的惊心动魄的故事,更多的是面对堆叠如山的案卷。只有用极致的工匠精神,对每一个事实进行严格审核,对每一份证据进行严格把关,才能确保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唐敏在介绍自己多年工作经验时说道。
2021年6月,再次回到案件审理室岗位的唐敏,就立即接到提前介入市公安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陆某严重违纪违法案的工作任务。当时陆某已退休近五年,该案是我市监察体制改革后查办的首例退休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由于该案违纪违法行为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多,案情重大复杂。他迅速组织审理人员对案件在违纪违法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性质认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研究分析,精准提出审理意见,有效推进了案件办理,确保案件质量。
“这个违纪违法事实在数额认定上有缺漏,请与审查调查组沟通核实情况”“这个违纪违法事实还要补充部分证据”……为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他与审理人员一道,在厚厚的一摞案件材料,把发现的问题用小便笺纸一一列出,粘贴在相应的案件材料上,以便于让办案人员及时核对补正。
由于对案件质量抱着孜孜以求、精益求精的态度,唐敏从违纪违法事实的用词到案件的定性处理,经常与审理人员、办案部门反复研究讨论、斟酌会商,最终形成了一份全面准确的案件审理报告,提交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确保案件处理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十年来,唐敏本着对案件质量高度负责的态度,参与审理案件100余件,没有出现一件有理申诉案件,更没有出现过一例错案,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
二十四年如一日,唐敏秉持着一股“工匠”般的执着和韧劲,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信念追求,用青春汗水书写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干净担当。
编辑:黄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