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贺州市平桂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主要职能是主管平桂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确保政令畅通。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贺州市平桂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其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为平桂区纪委监委,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为区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
平桂区纪委监委本级内设机构:办公室、预防宣教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共9个职能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平桂区纪委监委人员编制总数为83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参公编制18人(区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编制指定用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5人,其中行政在职33人,参公在职15人,事业在职26人(含聘用人员控制数),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平桂区纪委监委。行政编制53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8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33人,参公编制15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
(二)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事业编制27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61.17万元,同比增加324.45万元,增长31.2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61.17万元,同比增加324.45万元,增长31.29%。其中:经费拨款1361.17万元,同比增加324.45万元,增长31.2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公务员预发奖励性补贴和绩效工资增量列入部门年初预算,工资总额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及薪资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1.17万元,同比增加324.45万元,增长下降31.29%,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68%,同比增加302.17万元,增长36.7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资,公务员预发奖励性补贴和绩效工资增量列入部门年初预算,人员工资总额、工资福利待遇及薪资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23%,同比增加10.25万元,同比增加8.8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总额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51.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5%,同比增加4.11万元,增长8.76%。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的工资总额提高,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3%,同比增加7.92万元,增长15.5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工资总额提高,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177.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50%,同比增加324.45万元,增长38.04%。
项目支出183.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5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1.17万元,同比增加324.45万元,增长31.29%,其中:基本支出1177.42万元,同比增加324.45万元,增长38.04%;项目支出183.75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行政运行708.65万元,同比增加185.22万元,增长35.39 %。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提高,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用于中共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512.36万元;用于中共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196.30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3.75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事业运行233万元,同比增加116.95万元,上升100.78%。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有事业人员转入,绩效工资增量列入部门年初预算,因此事业运行经费增加。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事业人员经费支出233万元。
4.行政单位离退休1.16万元,同比增加0.56万元,增长48.2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规定的津补贴标准,安排用于平桂区纪委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增加。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4.56万元,同比增加9.69万元,增长8.4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总额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用于平桂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50.60万元,同比增加3.93万元,增长8.4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的工资总额提高,五险的缴费基数提高,卫生健康支出增加。用于平桂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27万元。同比增加0.18万元,增加66.67%,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转入较多,人员同比上年增加。用于平桂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人员的大病医疗统筹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8.住房公积金59万元,同比增加7.92万元,增长15.51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调资,工资总额提高,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用于平桂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7.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9.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197.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项目支出
1.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内容及设备更新维护经费等3万元。用于平桂区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内容更新及设备更新维护等。
2.电教信息中心设备经费(摄像机、投影机、照相机、编辑机、电脑系列)等7.75万元。用于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设备采购等。
3.反腐倡廉宣传经费等15万元。用于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建设廉政文化示范点等。
4.监察委工作经费等80万元。用于办理留置与非留置案、办案差旅费、补助支出等。
5.平桂区纪检监察系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等经费20万元。用于开展平桂区纪检监察系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相关经费等。
6.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经费等16万元。用于拨付给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及纪检日常开支等。
- 巡察工作经费等18万元。用于开展巡察工作开支等。
8.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经费等18万元。用于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治理的经费支出。
9.清廉平桂建设工作经费等4万元。用于推进“四清”任务落实,统筹八个清廉单元建设工作的开支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平桂区纪委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平桂区纪委监委公务用车的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97.9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23.74万元,增长13.63%,增加主要原因是:因平桂区纪委独立一栋办公楼进行办公,人员变动较大,机关相应的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81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4.81 万元(含货物类14.81 万元,服务类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目前,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用房面积共1550平方米;共有机动车1辆,价值23.69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万元至200万元大型设备0 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2023年,预算安排新建办公用房0平方米,购置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大型设备0台,购置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机动车0辆,购置预算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83.75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
监察委工作经费等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合理计划、安排使用监委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查办职务犯罪留置案件业务经费,协助平桂区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一)数量指标:支持查办职务犯罪留置案件数(≤3件)。(二)质量指标:查办职务犯罪留置案件质量(优)。
(三)时效指标:查办职务犯罪留置案件数完成期限(2023.12.31前)。
(四)成本指标:支持查办职务犯罪留置案件成本(≤258.42万元)。
(五)可持续效益指标:查办职务犯罪留置案件效果(持续性影响)。
(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9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
(三)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
(五)上年结余收入:是指上年度预算执行结果收入大于支出的结余数额。上年结余包括两部分,一部分属于专项资金结余,按规定这部分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另一部分属于净结余,这部分结余可以用来安排新的支出。
二、支出科目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