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廉优榜样】第8期|梁军:初心不渝 以法鉴丹心

文章来源:平桂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梁军    时间:2023-12-29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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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执法律之利剑,胸怀百姓之大爱;守一方平安,尽一份责任,这是贺州市平桂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梁军的价值追求。平桂区检察院于2018年挂牌成立,成立之后人少案多的矛盾一直突出。了解到该情况后,2019年7月,梁军主动向组织申请从市人民检察院下沉到平桂区检察院工作,在组织的关心和培养下,梁军逐渐从一名检察官助理成长为员额检察官、从一名办案新手成长为业务骨干、从一名普通干警成长为单位的中层部门领导。

 

“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是梁军从检的基本准则

梁军加入平桂区检察院的四年,一直坚守在刑事检察工作第一线,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700件,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所办案件也保持着“三无”记录。其中,不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如办理的陈某某等人涉黑案,这起案件是全国首例生效判决的网络敲诈类涉黑案件。梁军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一周内提出七十多项补充侦查建议,追加漏罪3个、追诉漏犯2人,仅用10天完成系列诉前工作,最终陈某某等1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同时,在办案中针对发现的金融监管、网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得到相关部门采纳,促进了行业治理。该案件也得到了公安部、自治区检察院、市委政法委的批示肯定,并被中央电视台CCTV-13《法治在线》专题报道。

2022年5月,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贺州市某区某村有一大型假冒注册商标电子烟加工厂,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缴获贴品牌包装成品电子烟28783支,包装盒、电子烟烟壳、烟管等原材料一批以及电子注油机、锡焊机、烟雾检测仪等生产机器一批。因案件重大、复杂,梁军提前介入侦查,通过走访现场、重案会商等方式了解案情后,发现尚有其他同案犯未归案,经补充侦查,成功追捕5名主犯,追查清位于广西某县、湖南某县的假冒注册商标加工窝点2个,假冒注册商标成品电子烟92万余支,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2570万余元。2023年6月,该案提起公诉后,所追捕的5名主犯及未查清的犯罪事实,全部被法院判决认定,各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

 

“坚守为民初心”是梁军践行检察工作的使命

梁军积极探索检察一体化为弱势群体农民工讨薪,并创建“安薪”团队,带领该团队通过刑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民事支持起诉、参与调解等方式,共为551名民工讨回工资款610万余元。今年“五一”节前,一施工单位农民工因联系不上包工头,劳务费无人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愿意代为清偿被拖欠工资的工人们的劳务费,但担心企业清偿后难以对包工头进行追偿,施工总承包单位主动带着农民工找到“安薪”办案团队检察官。梁军与团队成员在多方联系仍无法联系上包工头的情况下,建议企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清偿后,再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依法进行追偿。双方认可了他的意见,并就薪酬数额、支付时间等达成和解协议,一个月后22名农民工足额拿到了属于自己的7.5248万元工资。

“我们办的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梁军常把这句话与同事共勉。检察官绝不是一个冷冰冰的职业,也不是拿案情套法条的“机器”,梁军对自己办理的案件都将心比心,充分考虑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感受,用关爱传递司法温度。在一起滥伐林木案中,梁军发现涉案贫困户多达7人,现场所在的平桂区大明村是全国仅有的6个“土瑶”聚居村之一,是贺州市贫困发生率最高的行政村,进村路途险阻,山路蜿蜒盘旋,交通不便,但为了防止案件结了但犯罪嫌疑人却因案返贫,梁军4次进入大明村调查取证,最终在涉案贫困户通过补种林木体现认罪认罚后,在大明村进行拟不公开听证,当场对7名贫困户作出不起诉决定,即打击了犯罪,又对大明村的村民起了非常好的法律教育与宣传的警示效果,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这也作为检察“平桂样板”入选广西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参考案例。

 

示范带动作表率”是梁军始终坚守的清廉本色

作为团队的领头羊,梁军一直坚持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在思想上筑牢一道攻不破的防线,始终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在亲情、友情、法律之间,坚守公正的立场,严守正义底线,毅然以法律和检察官职业道德约束自己,永葆一名检察官应当具有的清正廉洁的本色。

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梁军笔耕不辍,讲好检察故事。他以员额检察官身份为平台,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结合自己办理的案件以法释理,通过通俗易懂的文字讲述离奇曲折的案情,认真讲好检察故事,让更多的群众执法守法。四年来,所撰写宣传稿件被国家级媒体采用143篇次、被省级媒体采用85篇次、被市级媒体采用30篇次,多篇稿件阅读量达10万以上。

 

四年砥砺奋进,几多春华秋实。梁军多年的勤勉,换来了优异成绩,先后获评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个人、广西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广西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6次,办理的11个案件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精品案件。

 

 

编辑:谭名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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