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国好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0月至2017年5月,刘国好在担任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私车加油。此外,刘国好在组织司法局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跟踪督促不到位,导致自查自纠工作不深入、不彻底,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1月,刘国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编辑:莫钊丽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平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平桂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南路33号
邮编:542827
电话:(0774)12388
桂公网安备 45110302000026号
贺州市平桂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