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章来源:平桂区纪委监委    作者:    时间:2024-02-08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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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国好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0月至2017年5月,刘国好在担任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私车加油。此外,刘国好在组织司法局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跟踪督促不到位,导致自查自纠工作不深入、不彻底,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1月,刘国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编辑:莫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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