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官伟在平桂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平桂“十四五”发展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平桂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平桂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区委一届十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回顾我区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
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审议区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对今年纪检监察工作作出部署。刚才,赖春忠同志作了讲话,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对深入推进我区新时代新阶段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疫情防控斗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大战大考中忠诚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纪委常委会专题学、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学、办班培训脱产学、基层调研一线学、党员干部跟进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广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让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讲政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行政治监督“1112”(即一月一清单、一季一检查、一季一报告、两次调研督导)工作机制,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重点内容在全区组织开展政治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政治建设问题47个,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平桂落地见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立案查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发表不当政治言论2人。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深化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毛南族实现整族脱贫重要指示精神,狠抓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紧盯大明、狮东、新民、茶坪、清水5个未脱贫的“土瑶”聚居深度贫困村和极度贫困村开展蹲点调研和督查,及时反馈并督促有关部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开展“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督促23个扶贫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排查发现问题线索30件。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惩治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全年扶贫领域问题立案5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人,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我区如期实现整体脱贫摘帽。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背后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方和行业领域,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全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及工作失职失责问题16件,结案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考核评价在2020年第三、第四季度均排名全市首位。扎实开展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组织教育、卫生、民政、林业、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主管部门及时开展自查和整治,立案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基层“微腐败”问题9人,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三)始终把监督放在首位,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积极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督促保障《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贯彻落实,全年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一把手”约谈17人次,立案查处6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突出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督查68 次,发现问题111个并提出整改建议,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的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4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有效推动复工复产复学、“六稳”“六保”等工作的落实。组织督查组深入6个“土瑶”聚居深度贫困村和2个极度贫困村开展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20年全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16人次,占比分别是64.9%、30.8%、1.7%、2.6%。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对3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和1个单位及时澄清正名,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关,出具干部人事调整、评先评优廉政意见111批630人次,不出具廉政意见22人次,确保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廉洁性和评先树优的先进性,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聚焦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重大节假日的明察暗访,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持续深化标本兼治。2020年全区立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件,督促相关部门主动退缴违纪款28万多元,处分1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批5起;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全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2人次,立案51件,处分31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7个,在全区营造了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推进落实《关于深化贺州市平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派驻机构职责定位,优化配备驻组人员力量,加大对派驻机构的督导指导,有效解决了派驻机构人员不足、“派而不驻”“探头”失灵等突出问题,2020年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主动约谈176人次,处置问题线索80件,立案13件,处分13人;制定出台《平桂区关于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工作实施方案》,完成9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组建挂牌。强化“片区协作”联合执纪,有效破解基层执纪审查人员不足、案件质量不高等难题,沙田片区、羊头片区两个联合执纪审查中心全年共立案8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9人。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严的主基调,落实班子联系指导制度,推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尽责。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的依纪依法严惩,严肃查处了区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啟波以及区司法局原干部胡永暖、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股原股长唐复园等严重违纪违法案。2020年全区立案14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人,依法采取留置措施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进一步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等媒体刊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文章和信息77篇,在平桂纪检监察网更新反腐倡廉工作动态信息500多条。协助区委召开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安排119场次组织了6000名党员干部到区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探索运用一案一通报、一建议、一谈话、一警示、一整改、一评议“六个一”以案促改机制,对我区查处的25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发出纪检监察建议13份,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典型案例,年内开展回访教育76人次,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六)持续强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选优配强区委巡察机构干部队伍,调整补充了7名优秀干部到巡察机构,巡察力量进一步增强。年内启动了3轮常规政治巡察,2016年至今累计开展11轮,实现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级党组织政治巡察全覆盖。巡察累计发现面上问题1181个,已完成整改1066个,整改完成率90.3%;移交问题线索142条,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共99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次,形成了较好的震慑作用。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回头看”、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反馈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到位 。
(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锻造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注重业务能力提升,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参加上级调训、开展“主业微课堂”、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方式,促使纪检监察干部熟练掌握党纪法规、精准运用工作规则。加强干部培养使用,全年共推荐使用纪检监察干部11名,遴选了10名优秀干部进入区纪检监察队伍,人员严重不足的困境得到进一步缓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广西纪检监察干部“十自觉、十严禁”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防止“灯下黑”, 2020年对2名执纪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立案,并将其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进一步巩固,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好转,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存在短板,监督执纪能力还没有跟上新时代要求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区委一届十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奋力谱写平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区委一届十三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吹响了平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面建成“区强民富境美人和”新平桂的号角。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深刻把握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重要论述,清醒认识当前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更加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结合起来,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十四五”时期重大战略任务在我区落实见效。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主题教育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贯通起来,进一步健全落实落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长效机制,围绕推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各项部署落实,围绕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围绕区委一届十三次全会提出的 “345”产业集群、特色乡镇、乡村振兴、环境治理、疫情防控、融入大湾区、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工作,深化运用政治监督“1112”工作机制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保障平桂“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大力推进清廉平桂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二)统筹推动各类监督开展,不断提升监督实效。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专责推动作用,层层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制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推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完善对乡镇(街道)、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强化决策执行、评估、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反馈整改工作机制,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落实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接访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实效,严守安全底线。强化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腐败易发高发领域,综合运用各类手段强化监督,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压减权力寻租空间。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在案件管辖、移送审查起诉、证据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方面的配合,强化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严明换届纪律,贯彻落实好中纪委、中组部、国家监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以铁的纪律确保区、乡、村换届风清气正,推动新发展。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继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健全区纪委监委对乡镇(街道)纪委、派驻机构领导的工作机制,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依托乡镇片区联合执纪审查中心、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等平台,完善片区协作机制、交叉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从机制上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问题,不断提升基层监督实效。加强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实行精准监督,及时掌握发现问题,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管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
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行业和领域的监督,严肃查处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矿山开采、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深入剖析腐败问题发生特点,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来,将建立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常态实施,加快改善乡村整体面貌。深入开展乱占耕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扎实推动各项惠民工程落地,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紧盯基层行使公权力的人和事,以有力的监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加强与政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合力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毫不手软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涉乱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通过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五)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树立新风正气。锲而不舍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大对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违规吃喝等问题的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防范和查处“一桌餐”“个人宴请老板买单”等隐形变异问题。深入整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用好网络监督举报平台,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用好典型案例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和正面宣传引导,弘扬新风正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准确把握因公失误错误和谋私违纪违法的政策界限,对敢于攻坚克难、担当实干、奋勇争先过程中出现的失误错误大胆容错纠错。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 (试行) 》,坚决打击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保护无辜干部,为担当作为者撑腰壮胆。
(六)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继续深化推进政治巡察,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等中心工作贯穿巡察监督全过程。加快将巡察监督与同级监督、组织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融会贯通,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更加注重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统筹落实整改日常监督,优化整改情况通报和公开机制,有效用好问责利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严防“一巡了之、巡而不改”,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七)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突出政治建设,区纪委常委会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擦亮区纪委监委机关“忠诚卫士、清廉平桂”党建品牌,通过全员培训、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会等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抓好针对性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干部执行政策水平和执纪能力。加强工作督导和检查考核,健全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广西纪检监察干部“十自觉、十严禁”要求,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廉洁治家,严格家风家教,管好家属子女,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奋斗创造辉煌,担当成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成“区强民富境美人和”新平桂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