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届平桂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对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1月20日,对区发展改革局党组织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本轮巡察重点任务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贺州市委和区委对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政治巡视巡察“再监督”定位,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权力腐败问题,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突出对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业务主管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政治监督,查找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着力发现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短板,充分发挥巡视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推动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
巡察期间,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走访暗访、查阅资料或账目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受理来访来电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组别 | 被巡察单位 | 巡察组负责人 | 联系电话、接访地点及邮寄地址 | 信访受理范围 |
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 | 区发展改革局党组织 | 组长张刚生、副组长邓朝桂 | 联系电话:13324742670
巡察接访点: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贸易大厦E座218办公室。 邮政邮寄地址:平桂区平桂大道区委、区政府办公楼238室(平桂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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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发展改革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了解涉粮领域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